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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李松祥涉嫌受贿案昨开庭
2010-2-23 11:02:51    
昨天,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李松祥及其特定关系人陈丽娟涉嫌受贿案在海宁法院开庭审理。这也是海宁首例特定关系人受贿案。

  李松祥,1957年5月19日出生,大专文化,原为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陈丽娟,1957年1月27日出生,高中文化,是李松祥的情人。

  2000年7月至2003年5月间,李松祥担任海宁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分管市容、广告、环境卫生等工作;2003年6月起任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分管房地产管理、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等工作;2005年3月10日至2007年初,先后兼任海宁市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海宁市旧城改造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起诉书指控,李松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12次单独收受他人现金、代价券、电视机等,价值51500元,并与其情人陈丽娟共同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现金、代价券、人参等,价值358800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松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陈丽娟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均已触犯我国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案情复杂,当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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